往往选择出口退运主要还是看具体的操作选择:
1、产品本身没有问题,只是客户没有付货款,或者某些国家频繁更改产品的检测元素,
导致无法清关或者退货的,可通过更换客户,或者产品包装等,
可以考虑在保税区内操作,流程简单,相对传统退运回工厂,有着效率高,费用低时效快等特点;
2、产品本身存在问题,无法满足客户或者市场的需求,需要退运回工厂不再出口的,可采取
(1)出口的,按交税进口的方式办理退运
(2)正常出口的,未满三个月或者一年的货物,可采取直接退运方式操作,如补税等,满一年或者以上的,需要按交税进口的方式操作;
3、特殊情况退运,如需要使用大型设备,重新加工的再出口的(出口不满一年的可跟海关签协议交保证金的方式退运回工厂)(出口满一年以上的,只能交税进口方式退运);
4、货物全新或者使用过但是完整的产品,有涉及到3C证明,旧机电禁止进口的产品或者其他问题等,可以采取保税区返修复出口的方式来操作;
只需要提供原出口报关单(显示货物的品牌、型号、数量(数量不够可以叠加)的报关单),可解决众多的疑难杂症,为企业实际的解决难题;
对于大型企业,我们更倾向于帮企业申请更多的优惠,
比如说申报维修再制作的能力评估证明,
那么客户的货物中检就会相应减少,那么也可以在这方面上为客户节省中检的费用,大大的减低操作费用和流程
所以在选择操作方式的时候,要基本清楚哪种方案更适合做,
除非是万不得已的,尽可能的选择简单简便的方式来操作、省时省力的那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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